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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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农村医保人员到常德或长沙治疗怎么转医保关系?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6-08-10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请问,农村医保人员在津市市医院治疗后再转到常德或长沙医院治疗怎么转医保关系,才能回津市市报销?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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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6-08-10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新农合参合人员,生病后经津市市人民医院转诊到常德三级或省级定点医院继续住院治疗,有两种报销方式: 1、为方便参合患者,常德部分医院或省级定点医院已开通即付即补报销平台,患者在已开通即付即补的医院住院后,凭医疗证、身份证由经治医院办理报销手续,不必来回跑; 2、询问经治医生,经治医院如果没有开通即付即补平台,患者住院出院后一个月内,凭津市人民医院的转诊单(没有转诊单报销比例下调10%),经治医院的发票原件(医院盖章)、诊断书(医院盖章)、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患者的医疗证、身份证、银行卡(方便转帐)到津市市合管办(每周三)办理报销手续,如家属代办,代办人带身份证。合管办咨询电话:0736-4217333 津市市卫计局 2016年8月10日 |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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