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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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为什么社保不优惠了? | ||
留言人 | 毛先群 | 留言日期 | 2016-08-31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我今年47岁,是一家小集体企业下岗人员,已连续缴费快30年了。今天到社保大厅缴费时,工作人员给我打出缴费清单,大吃一惊,缴60%要6500多元,比去年多了3000元。按理说不应该啊,我属于“4050”人员,有就业失业证,为什么就不享受优惠了呢?难道国家优惠政策说没就没有了吗?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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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6-09-02 |
回复内容 | 毛先群(网友): 您好!根据《湖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常德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和《津市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今年2016年1月1日起规范了我市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范围,补贴对象仅限于整体参保的国有集体企业置换身份人员。 1、对原整体参保的国有集体企业置换身份人员中灵活就业人员进行财政补贴。其中,“4555”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补贴标准为:以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补贴其缴费基数的8%,个人缴纳12%。非“4555”( 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人员,补贴标准为:以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补贴其缴费基数的5%,个人缴纳15%。 2、对原整体参保的国有集体企业置换身份人员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进行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以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补贴其缴费基数的12%,个人缴纳8%。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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