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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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医保报销的问题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6-09-07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请问银屑病属于城镇医保报销范畴吗?我在长沙湘雅医院确诊为银屑病,如能报销该怎么办理呢?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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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6-09-12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银屑病属于城镇医保报销范畴。居民医保是首诊报帐制。参保人员住院原则上应首先在首诊医疗机构诊治,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登记手续。办理转诊登记时应坚持逐级转诊的原则。转诊转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首诊医院按以下规定报销。 1、常德市范围内的急诊、转诊视为同一统筹区,按规定办理了转诊手续的,住院医疗费按医院级别报销,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0%,三级医院报销70%。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第一次按医院级别分别予以报销,具体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报销50%,三级医院报销45%。第二次及以后的不予报销。 2、常德市范围以外的急诊、转诊,按规定办理了转诊手续的,按医院级别分别予以报销,具体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报销75%,二级医院报销65%,三级医院报销55%。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第一次按医院级别分别予以报销,具体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报销50%,二级医院报销45%,三级医院报销40%。第二次及以后的不予报销。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一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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