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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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请问市公安局主管户籍工作的同志:婚后该如何办理户口事宜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4-08-08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结婚一年了,原户口和父母的在一起,在三办辖区,现在自己在金海岸一期买了房,想自己立户,把原来在油榨坊的老婆的户口也一并转来,但又不想被某些素质不高的具体经办人员以“很麻烦、要开这开那证明”什么的“潜规则”,所以,趁着全市各部门都在重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之际,想请问负责该项工作的公安户籍部门,具体该如何办理?费用几多? 先谢谢了。:)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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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4-08-12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您好! 关于办理户口的回复:请您带齐房产证和迁移人户口、身份证以及彼此关系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相关事宜。收费标准各个派出所均有公示,具体收费项目如下: 申领、换领二代证工本费 20元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二代证工本费 40元 临时身份证工本费 10元 户口迁移证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工本费5元) 免征 准迁证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收取工本费5元) 免征 户口簿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收取工本费8元,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另增加内芯的每页收取工本费2元) 免征 集体户口簿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收取工本费20元,含一个外壳、10页内芯,另增加内芯的每页收取工本费2元)免征 津市市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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