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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提取公积金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6-10-14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我的房屋因年久失修,急需维修。请问:我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来维修?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6-10-18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人自住住房需大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本人或配偶的《房屋产权证明》;2.大修动工后,经管理部派员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签署调查意见审批后即可提取。 津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2016年10月18日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