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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关于破产企业职工社保60%缴费基数的迷惑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6-10-18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我是2002年企业破产买断职工(娟麻纺织厂),2002年断保,有职工下岗证,企业买断证明。2016年3月进行了个人续保,续缴了9万多元,我不明白的是从2002年到2015年12月个人、单位部分续保基数都为2175元,试问下岗职工不是有几年优惠吗?从2002至2010年个人、单位部分续保基数有那么高吗?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6-10-19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1、根据《湖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常德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和《津市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原整体参保的国有集体企业置换身份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如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仅于当年有效,当年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次年不再享受上年度的社会保险补贴待遇。 2、按照省社保局文件规定,缴费当年补缴以前所欠养老保险费,需按缴费当年的缴费基数进行补缴。因此,您今年3月份补缴2002年到2015年的所欠养老保险费是按照2016年的暂定缴费基数确立的。2016年元月全省养老保险缴费暂定基数为4525, 您是按照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暂定基数60%为 2715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