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市民留言

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公积金提取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6-10-19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在津市市没有房子,现租房住,现要重新租房并交1年的房租,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如果可以提取需要什么程序(具体些最好)?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6-10-20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根据客户提供的租房合同和付款凭证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可以提取一年租房费用,提取材料为: 1、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婚姻证明; 2、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无房证明; 3、租房合同; 4、付款凭证。 具体情况请咨询电话:4223917 津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2016年10月20日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