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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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积金提取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6-10-19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在津市市没有房子,现租房住,现要重新租房并交1年的房租,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如果可以提取需要什么程序(具体些最好)?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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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6-10-20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根据客户提供的租房合同和付款凭证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可以提取一年租房费用,提取材料为: 1、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婚姻证明; 2、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无房证明; 3、租房合同; 4、付款凭证。 具体情况请咨询电话:4223917 津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2016年10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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