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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关于提取公积金程序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6-10-20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谢谢你的回复,请问:我符合提取公积金两个条件,但不知道按什么程序办理?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6-10-20
回复内容 [hide]游客(网友): 您好!请您直接和津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联系,电话:0736—4223917,感谢您的留言![/hide]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