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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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白衣镇金坪村拟建村道占用基本农田经过审批了吗?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6-10-25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津市市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白衣镇原金坪村与长安村完成了合村工作,新的村委会领导准备新建一条从原长安村南北桥处至原和平村一、二组的高标准水泥路,路基宽度为8米,总长约近2-3000米(2-3公里)。因此,原来有些地方有路的,路也只有2-3米宽,扩宽路面就要占用大量的基本农田,原和平村一组没有路的地方更是要占用农田,估计占用基本农田面积会有数十亩之多。我们想咨询一下的是,一:即将占用的这些农田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向有批准权的政府部门进行了申请及审批同意?白衣镇政府显然是没有这个审批权的!如果没有经过审批同意而占用农田,那白衣镇政府就有违法建设之嫌。二:占用的基本农田是否应该按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安置补偿及青苗补偿?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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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6-10-26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您反映修建村道占用基本农田的问题,经调查:金坪村与长安村合并后,为方便原金坪11、12组,原长安1、7组四个组农户的生产生活,村委会计划将原组生产道连通加宽。连通需新修生产道370m,占用区域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加宽道路约为1400M。镇政府国土站现已要求金坪村委会停止施工,修改道路连接规划,避开基本农田,对沿途占地进行调整或合理补偿,上报批准后实施。 津市市白衣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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