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
标题 | 复婚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6-11-07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您好,夫妻二人同是本镇某村人,离婚后女户口转到镇上去了【女方新户口本上印的仍是农业户口字样】,当初的离婚证弄丢了,请问现在复婚的话需要哪些手续,女方户口转到男方有些什么程序,谢谢。 |
回复情况 | |||
---|---|---|---|
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6-11-08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复婚请带上你们二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二人需要亲自到场)。如离婚证遗失,请直接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36-4226575) 津市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8日 | ||
办理方式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