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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复婚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6-11-07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您好,夫妻二人同是本镇某村人,离婚后女户口转到镇上去了【女方新户口本上印的仍是农业户口字样】,当初的离婚证弄丢了,请问现在复婚的话需要哪些手续,女方户口转到男方有些什么程序,谢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6-11-08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复婚请带上你们二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二人需要亲自到场)。如离婚证遗失,请直接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36-4226575) 津市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8日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