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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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医保咨询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6-11-07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我的孩子出生三个月后购买有农村医疗保险,后发现患有血管瘤(瘤块较大),后在常德第一人民医院经过数次治疗,费用花了不少,请问,这个医保可以报销吗?问了村里负责收医保费用的人,说要住院才可以报销,请问,我这个符合报销要求吗?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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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6-11-08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孩子参加了新农合,患病后在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是可以享受报销的,请在出院后一个月之内逢周三带齐住院发票(原件)、诊断书、费用汇总清单及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市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报销手续。如果你们没有在医院住院,只是在门诊做检查或一般的诊疗,开具的是门诊发票,是不能纳入报销的。新农合政策规定,普通门诊只限于村卫生室、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和津市市直医疗机构。具体情况请拨打电话:0736-4217333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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