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市民留言

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咨询人事局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6-11-08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人事局:
     我是事业单位95年2月转编的职工,在这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工升级报名,在人事局调回的原始档案中,才发现我真正的参工时间是92年4月,是城镇集体职工录用审批表确认的参工时间,而不是下编时间95年2月,工龄的计算应该从参工时间开始,当时经办人事的政工已经退休,年纪大了,当时的事情记不清了,我具体要在哪些部门来恢复我本来的参工时间,怎样才能补上单位弄掉的3年工龄,需要走怎样的补办程序和提供什么相关证明材料。
  谢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6-11-09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科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工龄认定由市人社局工资福利股负责,办理时,需其所在单位政工人员提供当事人人事档案。我们会依据政策、查阅档案后再确定其工龄是否有误。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