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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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长期居住外地医疗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6-11-21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请问: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长期居住外地,是否可以将医保转出到居住地,参与居住地的看病报销?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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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6-11-23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尚未实行全国统筹,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所以不能将医保转至外地及看病报销。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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