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
标题 | 关于发生在12月3日下午在新阳光宾馆前面的交通事故。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6-12-05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当天下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嫌疑人驾驶无证无牌摩托车闯新阳光宾馆前面十字路口的红灯,行驶大概100左右撞到正在过斑马线的行人,然后肇事逃逸,致使行人重伤送医抢救。闯红灯,无证驾驶,无牌驾驶,未戴头盔,肇事逃逸,应该认定交通肇事罪。望交警部门务必全力抓捕嫌疑人,给我们市民安全感和幸福感。 |
回复情况 | |||
---|---|---|---|
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6-12-08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您关于“发生在12月3日下午新阳光宾馆前面的交通事故”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队进行了调查:2016年12月3日16时34分,我队事故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通知,“九澧大道夏伯牛杂馆前发生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受伤”。值班民警迅速出警,于16时40分到达现场。到达时,津市市120医护人员正在对伤者进行头部包扎,民警随即进行现场勘查和情况调查,迅速掌握了事故基本情况。2016年12月3日16时30分许,当事人(伤者)在九澧大道广瑞超市门前斑马线由南向北横过道路时,被一辆沿九澧大道由东向西行驶,途中突然侧翻倒地的摩托车撞倒,肇事者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我队对该起交通事故正在调查之中,由于肇事车辆未悬挂车牌照,且调查中群众提供的照片过于模糊,对案件侦破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还需继续进一步调查。 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办理方式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