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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特请问津市市独生子女证到底办到何时截至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6-12-19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一个不懂政策市民,我的小孩是2006年生的,已经有了10岁。由于为了原来响应计划生育的国策,同时也是不敢违反国策,所以就只有一个女儿。我最近才听说独生子女证只能办到2016年12月底,所以我找政府相关负责人办独生子女证,他耐心的解释说独生子女证只办到2016年4月就停办了,现在政府没有独生子女证了。但是网上怎么又说能办到2016年12月底呀。我只想搞个明白。谢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6-12-20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应用解释》(湘卫法制发〔2016〕4号)现行法规文件第二十条规定:《条例(2016版)》第二十二条所称的“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在我省是指1979年5月26日湖南省革命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湘革发〔1979〕58号)作出“育龄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并对“凡只生一个孩子的育龄夫妇”“发给独生子女证,给予表扬和鼓励”规定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当时的法规政策规定的领证条件,申领了《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员。这些人员未再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可以凭证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相关待遇。 自《修改决定》正式施行之日起(2016年3月30日),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各类法规政策以本人户口所属省、市现行文件精神为依据参照执行;具体的相关法规咨询,请与当地卫计办或卫计局家庭发展股联系。(市卫生计生局家庭发展股办公电话4241577) 津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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