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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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红旗幸福湾消防问题回复的相关意见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7-01-18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对于消防大队这种积极处理问题的态度,是值得我们业主赞扬的,但是红旗广场上广告公司好多车一起摆开,加上社会和小区业主车辆,那里还有4米宽车道留给消防车咯!真的是开玩笑!有1-2米进人就蛮不错了。强烈要求设置停车位和禁停区域施划线,规范停车,同时做好物管监督和消防通道设置明显禁停标识标牌,不然真的起火了,还要通知车主先下来移车,屋都烧没了。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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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7-01-20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再次接到问题后,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物业公司进行了警告处罚,要求物业规范小区停车管理问题;对于市民提出的火灾问题,消防车在灭火过程中铺设的水带可到达400米外灭火,能够确保及时扑灭火灾。 津市市消防大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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