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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社区为何以年龄为由拒绝低保申请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7-02-08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代朋友发帖询问。朋友文化水平不高,与社会交道能力偏弱,其姐代其在社区申请低保时,社区工作人员直接以年龄不够拒绝。请问这是怎样的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精神。
情况是这样:女,单身,45岁,本市无任何房产,居无定所。视力极弱,文化水平不高,工作能力很弱,靠帮亲戚打杂勉强获得基本的吃饭,住宿保障。
这不正符合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吗?
社区有什么理由连材料交上去后都不认真审而给出年龄不够这么无厘头的理由?
请问该走怎样的正规流程来办理此事?
请民政部门作答?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7-02-09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办理流程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请报告和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由民政办进行入户调查,调查合格后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报民政局按照救助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具体可咨询津市市民政局救助股电话:0736-4222019 津市市民政局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