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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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核实下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4-08-18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听朋友说 宝悦乐城,没有取得出售证前,可预定先定门面位置。一间要门面交30W-50W定金,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这可是犯罪的行为。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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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4-08-20 |
回复内容 | 市民(网友)您好: 1、我局曾于5月初接到过市民关于此事的举报,并于5月9日到宝悦乐城进行调查,但从调查取证的情况来看,没有查到收取门面定金一事。如果您掌握相关证据,欢迎来我局举报,我局将立即依法查处。举报电话:4240297 4239102 2、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未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的预售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以认购、预定、拍号、发放VIP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阿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违者,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予以全额没收。 3、业主在购买商品房前,请查阅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再进行购买。 购买未经预售许可的商品房,或交付定金、预订款性质的费用,不受法律保护。 津市市房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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