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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咨询市医保处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7-02-14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我是一名宫颈癌患者,现在外地带孙子。我已经办了特殊门诊,听说今年要重审:,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盼回复。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7-02-20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如果您参加的是津市市城乡居民医保。由于城乡居民医保是2017年新整合到位的,各项具体报销政策实行全常德市统一,现住院报销政策已出台,特殊门诊报销政策常德市还没有出台,我们也在等待中,因此具体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目前还不是很清楚,请您于3月份时再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36-4217333 如果您参加的是职工医保,职工医保特殊门诊每年1月4日—1月15日办理。咨询电话:0736-4236353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