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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工业园交通摄像头设置陷阱,搜刮民财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7-02-15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周家铺路右转至津市大道处,右侧的非机动车道与中间的主车道划白实线,等红灯线又延伸至津市大道车道上,只要是正常驾驶习惯人员都会直接右转走非机动车道上津市大道,而不会直走冒闯红灯危险右转,但此处摄像头专拍直接右转车辆,我的车连续被拍六次,之前一直不明白原因,我身边朋友只要走那条路的都被拍数次不等;交通信号灯和摄像头是为大众安全着想而设置的,不是为设置漏洞敛财的,这条路现在走的人不算多,如果在交通要道设置这样的屏障那大众不愤懑才怪,津市交通部门能不能为民做点实事,多排除安全隐患,而不是一味的抓拍,罚款。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7-02-20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您关于“工业园交通摄像头的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1项之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在该路口右转弯时,应在右转弯车道上将车辆驶出停车线后右转,而不能越线占用右侧的非机动车道。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3款之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所以在该路口按规定行驶时,不必担心闯红灯违法行为被处罚。 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