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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是地道的农民,12年7月在金海岸一期买的房子,花了三十几万,一生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血汗钱全搭进去了,接着我们子妹帮凑钱简单装修了下,年底就搬进去住了,本想着父母辛苦操劳了一辈子以后能舒舒服服安享晚年了。可是到当年过年的时候就发现房子有渗水现象,墙上起了好多水泡,父母当时也不知怎么办,花这么多钱买个烂房子,急坏了,接忙去问物业,物业说这不该他们管,要老人去找开发商,开发商说要去找建房子的,建房子的说已经收房了不关他的事,就这样你推我我推你,推了一年多,期间每到雨天我母亲就担惊受怕,一掉一屋的灰,生怕房子塌了。母亲一直在找他们。慢慢房子也已经烂得不行,连沙灰都在掉了,都快看到砖了,也有裂口了。其中间还自己补了好几次,老人家都急出病了,我们又一直在外地,没法回来照顾老人,只有安慰她宽她的心说没事不可能会塌的。后来得知整个金海岸漏水的还有好多。(我在想这房屋质量这么差怎么就能验收呢?这不是坑害老百姓吗?) 可是别人有关系啊,别人家一有啥情况就有人处理了,不是修房就是补偿的。我母亲投诉无门,又不识字,幸好小区里有认得字的婆婆婶婶带着母亲到什么房管局质检局什么监督局,最后到个什么部门找了个主任还是什么职位的,我们在外地不是很清楚具体是什么人。那人到家里看了,觉得确实是质量有问题,还说了就不信治不了他们,就督促有关负责人帮我们解决问题,可有关负责人千万种理由说法不知道和那人说了些什么,那人就又帮他们说起话来了,说别人帮我们修我们自己也要修。其实去找人帮忙大家都懂的,尤其是不认得的,不然这年头谁会给你帮忙呢?这也是一个作风问题,也属于变向的贪污受贿吧?很多人尸位素餐,官官相护,严重渎职。我们只是个平民百姓,说了也不起作用,说多了还会遭人家会报复。等习近平总书记来解决这些有关清廉的问题吧。言归正传,后来找到了个不知是开发商还是承建商留下来解决问题的人,我母亲天天跟他软磨硬泡,开始是推责,后来还是答应帮我们修。但也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一直推到15年6.7月份,那时我回家了,记得我母亲那段时间过得好抑郁,那时雨水多,每次一下雨就一个人往房顶上爬去看,好吓人,真心疼,后来我也一天到晚打那负责人电话,因为他答应管了的嘛,终于在8月份帮我们楼顶铺了一层锡纸。但房间里面烂的不管,当时以为漏水问题解决了,烂的一点也就算了自己补。可事情没这么简单,貌似漏水的不是地面,是墙壁。我母亲发现这个问题后就打电话给以前那负责人,那人说我们的房子超过5年什么期了,他不管,我滴个神,这什么世道?难道老百姓花几十万买了个烂摊子就该自己自认倒霉吗?这津市市民老百姓的幸福指数就这么低?曾经母亲想不开都想跳楼了,这如果真闹出人命我发誓我再难也要闹到北京人民大会堂去,除非把我也灭口了!我就想问问有关领导,这房子漏水真的就该我们百姓自认倒霉吗?我们的房子漏水时是12年啊,根本没过他们所说的5年保质期啊?是他们一直拖一直拖的啊。这是不是就真的没人管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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