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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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独生子女奖励兑现问题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4-08-20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各位领导: 8月19日省政府出台《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80元,直至亡故”,“2014年1月1日前,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也属于奖励对象”。 此前本人和很多退休下岗工人一直为一次性奖励金的事向市政府、计生委申请,但都以省里文件未出台为由回绝,不知现在可否予以兑现了?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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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4-08-21 |
回复内容 | 市民(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兑现问题”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于2014年8月1日印发了《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已在有关网站公布,我局尚未接到正式文件。该《规定》规定:“2014年1月1日前,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也属于奖励对象”;“从2014年1月1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80元,直至亡故。原已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的,停止执行原待遇,按每月80元发放奖励金”。据咨询常德市人口计生委,该《规定》的实施细则尚在制定之中,年底将会开始兑现奖励金,目前尚不能兑现。 我们将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开展调查摸底和广泛宣传,兑现奖励金之前我们将会在津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各乡镇、街道、场区发布通告,请您予以关注。 感谢您对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关心! 津市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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