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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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咨询市教育局上学事宜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7-03-11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大人一方为津市农业户口,小孩为外省户口,请问小孩可以在津市义务教育吗?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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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7-03-13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义务教育受教育对象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一定的行政区划内学校入学就读。根据您小孩的情况,小孩可以到其大人户籍所在地的义务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感谢您对津市教育工作的关注! 市教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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