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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咨询市教育局上学事宜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7-03-11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大人一方为津市农业户口,小孩为外省户口,请问小孩可以在津市义务教育吗?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7-03-13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义务教育受教育对象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一定的行政区划内学校入学就读。根据您小孩的情况,小孩可以到其大人户籍所在地的义务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感谢您对津市教育工作的关注! 市教育局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