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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社保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7-04-07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请问津市市社保局:事业单位辞职后的个人部分(2016年度)的社保为何还不能交?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7-04-11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您的情况,现在您可以前往社保大厅2号窗口办理个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然后再依据您参加的险种进行缴费。 市人社局
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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