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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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请问房产证如何更换为不动产权证?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7-05-22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请问我市居民如何把房产证更换为不到产权证?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和资料?在哪里办理?谢谢!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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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7-05-25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不动产的登记的原则是不变不换,若是没有权利信息发生改变,不交易不抵押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更换为不动产权证书的。 如果需要更换不动产权证书,请本人持身份证、原房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前往国土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换证登记;若是只持有房权证书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有相关的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一样可以申请办理。 详情请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736-4228008。 市国土局 |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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