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
标题 | 关于如何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7-05-23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孩在2000年2月28日在村委生所出生,当时没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现在需要补办请问需要些什么资料!急! |
回复情况 | |||
---|---|---|---|
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7-05-25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可以市妇幼保健院补办。补 办《出生医学证明》须 知所 需 材 料: 1.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小孩户口本),结婚证。 2.具备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新生儿父母到市妇幼保健院填写《亲子关系声明》。 4.当地居委会出具父母任何一方户籍状况及出生婴儿事实经过的证明。 咨询电话:4246111 市卫计局 | ||
办理方式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