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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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街道办户口,60多岁大病后无劳动能力及收入来源,怎么申请低保?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7-05-25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街道办户口,60多岁大病后无劳动能力及收入来源,怎么申请低保?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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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7-05-31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关于申请办理程序具体为: 1.需申请人本人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或镇(街道)民政办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比如因病致困的相关票据及医疗诊断); 2.民政办收到申请后按救助工作程序进行入户调查,调查情况确属困难对象,符合低保申请标准的,可申请低收入认定;认定通过后再报上级民政部门审批,审批通过按相关标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市民政局 |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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