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市民留言

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关于社保转移咨询
留言人 游戏人生 留言日期 2017-06-07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社保局各领导,您好!
       我是本市(津市)市民,一致在外务工,现因个人原因需离职返乡,想将个人社保关系转移回本地,请问需要走哪些程序及准备哪些资料,望能告知,另外如果需在家继续购买社保,又需如何操作,本人是农村户口!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7-06-08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在外地参加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回津市。转保程序为:您只需在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您的个人参保缴费凭证后带到津市市社会劳动服务大厅2号台办理转入手续即可。省外个人基金转入需要3个月的工作日,到账后我们会打电话通知您,您就可以到社会劳动服务大厅2号办理接续养老保险手续。咨询电话:0736-420932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