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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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城镇低保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7-07-19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您好,朋友家住丝绸社区,想咨询一下申请低保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今年政策有无变化?谢谢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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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7-07-20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对象家庭,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为500元/人/月,农村为290元/人/月)的城乡困难居民可以申请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城乡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市长热线办 |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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