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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5路公交车拒载客问题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7-07-26
信件状态 已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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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十二点十五分左右,经过津市供电公司的5路车,也就是车牌号湘J82008前面开走的那辆车,有拒载客现象,而且已经不是一次两次的。天气这么热,好不容易等到一辆公交车却发生拒载现象。而且根据《合同法》第289条之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的通常、合理的要求”。建设部于2005年6月1日施行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35条第4款“客运车辆在营运中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行驶的,未按规定安排乘客换乘或者后续车辆的驾驶员、乘务员拒载的”,第5款“客运车辆到站不停或者在规定的站点范围以外停车上下客的”,第6款“客运车辆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的”,可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城市公交是社会公益想事业,但是公共汽车拒载损害了乘客的利益,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请问怎么处理?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7-07-28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市交通运管部门进行了调查,由于您没有提供明确的公交车牌号码,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我们无法与您取得联系,获取该公交车辆司机拒载行为的直接证据,无法对该公交车司机做出批评教育和实施相应处罚。 市交通运管部门已责成星胜公交公司负责人加强对车主的宣传教育,对于公交车辆拒载的行为,将依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有关条例进行严厉处理。 市交通运管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发现违规营运行为请及时拨打运政投诉热线0736—4223848、4223501,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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