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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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15年生的二胎是不是必须要交罚款才能上户口? | ||
留言人 | 紫龙王 | 留言日期 | 2017-08-26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15年6月,我在外地生了一个儿子,16年二胎就开放了,但回去上户口,政务中心的人说要去计生局处理,计生局开了罚款通知出来,但外地很多城市都不用交罚款了,而且很多地方都可以直接上户口,为什么津市还是不能上户口? 国家不是鼓励大家生二胎吗?不就是提前了几个月。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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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7-08-29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以下简称《条例(2016版)》)应用解释第九条规定: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实施前(即2015年12月31日前),不符合原《条例》或政策规定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根据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条例》或者政策规定,按违法多生育(超生)处理。已作出决定并处理到位的,维持处理决定;已作出决定尚未处理到位的,继续依法处理到位;尚未作出决定的,依法作出决定并执行。符合《条例(2016版)》第十五条规定的再生育条件,在2016年1月1日至《修改决定》正式施行(即2016年3月30日)前生育的,给予批评教育,不作实质性处理,当事人要求补办生育证的,应予补办。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2015年12月31日前的违法生育情况应该按照原来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进行执行,需要按违法多生育(超生)处理。 市卫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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