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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医保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7-09-08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1.根据政策规定,新生儿在出生28天内可购买保险,请问不是津市户籍可以在津市买吗?
2.城乡居民医保,在津市购买的,但直接在常德及常德其他县住院没有通过津市人民医院转诊,其住院费用拿回津市报销比例是多少?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7-09-13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我市新生儿参保政策为:鼓励城乡居民家庭为年内出生的婴儿提前参保缴费。新生儿的父母必须已参保,整户参保。未提前参保的新生儿在28天内(含28天)取得本市户籍并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此非本市户籍新生儿不能在本市参保。 2.津市参保居民在常德市内其他区县医院,经津市市人民医院转诊、急诊抢救转为住院的患者按二级医院的报销标准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未转诊的报销比例下调15个百分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