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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请问津市教育局:莱恩幼儿园收费是否合理?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7-09-12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莱恩幼儿园本学期收200元的特长费,有几点要说明的是:1、本着自愿的原则;2、教学的时间是在校的课余时间。作为家长有些搞不清楚了:1、既然是在学校教学(又不是放学后或者周末的时间),为什么交了书费后还要交200元所谓的特长费?在校的课余时间?这个有点搞不清楚;2、如果在时间上没问题,交了钱的孩子在上特长班,那剩下没有交钱的孩子在干什么?都在看海绵宝宝吗?
请教育局领导解释一下?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7-09-15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您情况,教育局学前办约谈了该园园长并进行实地了解。莱恩幼儿园属民办幼儿园,本学期由于园内人事变更调整,管理上不到位,办园规范上出现了纰漏,部分班级教师利用幼儿放学后的时间进行特长训练,收取200元特长费情况属实,学前办立即作出如下处理: (1)要求园方全额退费; (2)要求莱恩幼儿园召开全体教师会,明确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 (3)要求莱恩幼儿园开展自查工作,贯彻上级文件精神:①除收取保育保教费和生活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书本费等任何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长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②严禁任何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企业通过幼儿园向学生收取饮水、饮奶等经营服务性费用;严禁代收商业保险费。③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 2.如您有其它问题,欢迎到教育局学前办或园方咨询解决。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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