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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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随子女生活在外地的原国企城镇职工医保对象跨省异地医疔手续如何办?需要哪些材料?国庆期间医保部门能否办理?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7-09-14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同上,谢谢!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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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7-09-20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市已于8月25日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在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电话0736-4236353); 2.已办理社会保障卡,并激活可正常就医使用; 3.住院就医的医院已开通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国庆法定节假日期间,不能办理相关业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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