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市民留言

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车辆违章问题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7-09-18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交警看了一下车,查看我是否违章停车,可能在我来之前已拍照,后未给我任何说明,交警就走了,本人未收到违章停车处罚通知书(纸质稿),而第二天却收到了湖南交警的短信告知违章停车,请问这合法吗?如不合法,应怎么办?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7-09-21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公安交通警察在查处违法停车行为时,需对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同时粘贴《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在驾驶室左侧玻璃或前挡风玻璃上,无须将《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交驾驶员本人。 因您提供的信息不祥,若有疑问,请到大队法制办咨询。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