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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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廉租房申请条件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4-08-26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本人已退休,津市户口,无子女,无房产,一直未婚,无配偶,是否可以申请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材料,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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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4-08-27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您好! 按照津住办通[2014]1号文件要求,廉租房申请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具有城区常住户口(两年以上)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户或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7200元以下); 3、无住房。即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产权房(含宅基地住房、已签订购买合同住房、房改房);未承租国有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2年内未转让自有住房。 4、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直系亲属无住房资助能力。即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直系亲属没有两套50平方米以上住房,或直系亲属人均住房面积(含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未超过25平方米、保障性住房未超过15平方米。 根据您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请带齐户口薄、身份证、未婚证明您所在社区进行申请。目前我市还没有经济适用房。 津市市房管局 |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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