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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职工医疗互助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4-08-27
信件状态 已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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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总工会2012年5月起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住院医保后可2次报销。湖南省2014年1月1日开始全面启动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为职工自费部分的医疗费进行补助。请问津市有职工医疗互助吗?如有,在哪儿报销?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4-08-28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做以下说明: 常德市总工会自2012年5月起共开展了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我市目前开展的是第二次,第三期互助保障活动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6月1日—6月30日为第三期互助保障金统一收缴时间。首次参加活动的会员实行一个月免责期,参加的对象为在职职工。 参加第三期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可得到以下保障:1、住院医疗费用补助;2、医疗救助;3、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含烧伤)补助;4、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补助。参加第三期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缴纳互助保障金。原则上互助保障金由会员个人缴纳,也可由单位工会从工会经费中给予补助。 住院医疗费用补助:参加活动的会员,互助期内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指定医院住院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常政发【2012】10号文件规定的报销比例报销后,基本医疗部分三级医院补助12%、二级医院补助10%、一级医院(非药品零差价医院)补助10%、实行药品零差价的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补助8%,大病段部分补助6%;常人社发【2014】4号文件调整后的最高支付限额部分补助10%。一个互助保障期内补助最高限额5万元。 参加活动职工的把资料准备好后交市总工会帮扶中心,由帮扶中心工作人员统一报常德市总帮扶中心。办理住院医疗费补助时提供以下资料:住院结算单原件、住院发票原件(无原件的提供相关单位盖章后的复印件)、会员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码、出院诊断证明、银行账号。一式二份。 津市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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