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 留言情况 | |||
|---|---|---|---|
| 标题 | 津市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收费取消了吗? |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7-11-10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留言内容 |
津市市公积金领导好:
网上有很多消息据称,2017年10月1日后,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保险等收费项目。作为市民我们迫切的想知道明确答复。谢谢
|
||
| 回复情况 | |||
|---|---|---|---|
| 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7-11-14 |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津市管理部是常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自成立以来,直上而下所有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感谢您对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 ||
| 办理方式 |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