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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异地公积金贷款问题咨询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8-02-24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本人户籍津市单身,在外省工作并交纳公积金,目前准备回家购房,想咨询下公积金贷款问题:

  1、津市是否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怎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办理周期一般多长时间?(因为涉及到请假问题)
  
  3、如时间较长,可否委托父母办理?如可以哪些环节需要亲自到现场,哪些可以委托办理的?
  
       谢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8-02-27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①户籍在常德市所辖行政区域内满12个月(含)以上;②在异地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③申请贷款时间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不超过2年;④首付比例不低于20%;⑤本人及配偶的信用状况良好;⑥缴存者家庭曾有2次住房贷款的(含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不允许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需要准备的资料:①购房合同、发票原件1份,复印件2份;②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近期6个月工资表2份或者工资发放银行提供的近12个月的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流水2份;③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月收入达5000元以上的,须提供纳税证明一份;④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均2份;⑤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⑥借款申请人身份证+本人建行或农行卡复印件1份(同一页纸);⑦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⑧提供一名拥有津市户籍且在常德工作或生活的亲属作为联系人,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上面写上单位名称、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另户口本原件及1份复印件;⑨提供借款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1份复印件 夫妻双方带齐资料到津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交资料,进行面签,当天能受理完毕,之后待我单位审核完毕会通知办理抵押手续,该手续可以选择委托父母办理,但必须到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书。贷款办理周期控制在1个月之内。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