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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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农村医疗怎么补缴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8-04-27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市领导,你好! 我母亲是66岁的农村户口老年人,在2017年底的时候因外出未能及时缴纳2018年度农村医疗保险费用,180元每年的那种。请问现在是否还可以补缴? 如不能,在今年底缴纳2019年度农村医疗保险时,是否有影响? 届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盼回复,谢谢!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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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8-05-08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年中不能补缴。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目前城乡居民医保是以自然年度为一个运行周期,每年的10-12月份缴纳下一年度的参保费用,从下一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中途不能补缴,已缴的费用也不能退还。 2、今年交2019年的费用时没有影响。您2017年没有按时交纳2018年的医保费用,2018年内不能享受报销待遇,但您在2018年的10-12月份缴纳了2019年的参保费用后,是可以按政策标准享受2019年的医疗保险待遇的,2017年没有缴费,不影响2019年的报销待遇。 届时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辖区以户为单位按标准缴纳参保费用就行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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