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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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出台随到随时办理独生子女费的申请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4-10-12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我是常年居住外地的退休人员,刚刚听说社区在办理独生子女费的申请,并且说过了十五号就不办理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出台随到随时办理独生子女费的申请,同时烦请回复办理时间是否有限制?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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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4-10-13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目前我市正在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进行摸底、确认、登记。 确认程序:一是本人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光荣证》或《无子女证明》或《<光荣证>遗失证明》、退休、参保等相关资料以及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向负责资格确认地的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二是居民委员会评议公示。三是镇级初审上报。四是县级审批确认。五是数据报送。 此项工作上级要求于2014年11月15日前完成,但是您没有在津市,不便于及时办理,针对您的特殊情况我们会特殊对待,放宽期限。 津市市人口计生局 |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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