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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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津市市城市棚户区公房拆迁补贴不发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4-10-22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2013年10月份我们签了津市市城市棚户区公房拆迁合同,当时说的如果以后每年没有买房的情况下可以给租房补贴,可是今年十月份我们去联系相关部们他们说我们时间过期不能补给我们,都没有通知过我们我们怎么知道什么时候领补贴,加起来还有一百户没有补贴,找了相关部门可以都在踢皮球不予处理,希望政府能够帮帮我们,谢谢!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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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4-10-23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情况,现答复如下: 1、关于租赁补贴领取。对于城市棚户区公房征收,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当年,由指挥部代办租赁补贴申请,当年统一发放。第二年则需要由符合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被征收人到社区提交资料进行申请,由社区统一报送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集中审核。每年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截止时间节点为每年8月30日,时间节点以后受理的新增申请纳入下年度保障计划。 2、关于您所反映情况的调查结果。对于您所反映的还有一百户没有发放租赁补贴的情况,经调查,并不属实。对于当年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户,当年度的租赁补贴已经全部发放到位。至于下一年度的租赁补贴,被征收人则应按程序到社区进行申请。 津市市房管局 2014年10月23日 |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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