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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歌厅扰民
留言人 游客 留言日期 2014-11-12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灵泉镇“百老汇”歌厅去年开业。该歌厅为民房改装,没装隔音设施,无证,对周围居民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噪音干扰。现在22:30还在唱...急切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津市市长热线办 办结日期 2014-11-17
回复内容 游客(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灵泉镇“百老汇”歌厅深夜噪音扰民的诉求已收悉,镇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镇城建站、文化站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和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百老汇”歌厅办有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证件号:湘娱文J10018,2013年下半年从津市市区迁转至灵泉集镇营业。经营业主陈克玉也认可经营期间存在夜间扰民问题,为消除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作出以下承诺:一是在歌厅内加装隔音帘等隔音设备;二是经营期间控制音响音量;三是缩短经营时间,营业时间控制晚间22:00以内。对陈克玉提出的三点整改承诺,镇城建站和文化站会进行督导,责令其限期落实,尽快解决噪音夜间扰民问题。 津市市灵泉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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