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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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津市环保局棚户区改造办严重扰民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4-11-14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我是原津市市环保局旁居民。本月9日,津市市环保局棚户区拆迁工人将我家的有线电视光缆线挖断,因接线距离较远,需要300-600元的光缆费用。于是,经多次交涉,挖断电缆的工人拒不负责;拆迁办的负责人说已经和有线电视台方面协商妥当,自然会装好,就是不知道是哪天;有线电视台方面负责人说,拆迁办从来没有和他们说过,他们做事需要收多少钱就一定要当场收的,也没有接到过任何通知说和拆迁办方面有过协商之类的。 现在,电视已经停了一个多星期了,对此,给我们家带来了很多的不便。 难道,现如今的社会,老百姓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靠霸蛮了吗?是如今中国的社会是这样,还是津市的现状是这样? 这样你推我推大家推,这就是如今津市的领导的样子吗?这样的领导应该请他回家去卖红薯!!!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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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4-11-19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诉求后,领导高度重视,随即安排环保局片区负责人与电视台取得联系。目前已妥善处理。 感谢您对棚改工作的支持与建议。 市房管局 2014年11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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