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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新生儿参保问题
留言人 占雅琴 留言日期 2018-09-22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听说新生儿在出生后28天内可参保,每年150元,请问相关政策是什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办理?去哪里办理?要什么资料?另外宝宝在肚子里时就可以买吗?若宝宝在外省住院,可报销吗?具体报销流程是什么?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市人社局 办结日期 2018-09-26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按照《津市市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缴工作方案》(津政办函〔2017〕27号)文件规定,2018年新生儿的参保政策为:①鼓励2018年内出生的新生儿提前参保;②未提前参保的新生儿,新生儿的父母必须已参保,在出生后28天内取得本市户籍,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18年为180元),年内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新生儿参保所需资料及办理地点:新生儿的户口本、出生证、准生证、父母的结婚证和参加医疗保险的凭证(新生儿出生28天以内,户籍在津市范围内),在津市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20号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736-4217333

3.外地住院报销流程:参保后因病在外地住院后,如果没有在异地办理直接结算手续,可以回本地办理报销,所需资料为:住院发票(原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汇总清单,身份证(户口本),一卡通(银行卡)。报销地点:津市市政务中心一楼大厅20号窗口,咨询电话0736-4217333。

市人社局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