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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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公共地方为和私自占用 | ||
留言人 | 游客 | 留言日期 | 2014-11-21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市领导:您好! 我是本市味精公寓1楼居民,这次的“三改四化”使我们小区的环境换然一新,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和提高,感谢市政府为老百姓办好事。 但我家房子的西侧的一处违章建筑还是没有依照法规拆除(是广兴超市私自搭建的厨房),严重影响到了我们的正常生活。我这是第三次向你们反映情况了。难道公共地方就可以随便的占为私有吗?为什么要拆除的违章的建筑就很难吗?希望市领导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妥善处理好此事!期待回复解决为盼!谢谢! 味精公寓 103号居民 2014年11月21日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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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津市市长热线办 | 办结日期 | 2014-11-21 |
回复内容 | 游客(网友): 您好!经调查,味精公寓广兴超市后门处搭建部分确属违章建筑,但考虑到该建筑位于房屋侧面,非消防通道,而且一旦拆除还会存在偷盗安全隐患、卫生死角影响小区环境等一系列的问题,所以暂时未进行拆除。通过与103号居民、广兴进一步沟通,基本达成共识。如果小区居民坚持要求拆除,后湖社区将征求小区大部分业主意见后再开展工作。 三洲驿街道办事处 2014年11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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