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
标题 | 关于缴纳2019年农村医保问题咨询 | ||
留言人 | 宋元元 | 留言日期 | 2018-10-16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家里人说给我交医疗保险,但是问题是我有社会保险,因为不在老家,那怎么样才能不交老家的,因为我自己有社保卡里面包含了医疗保险,是一档公司给我交的 |
回复情况 | |||
---|---|---|---|
回复单位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办结日期 | 2018-10-18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按照津政办函〔2018〕22号津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津市市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2019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工作于10月份正式开始,凡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本市户籍人员和非本市户籍但常住本市人员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 2.按照国家“全民医保”的原则,如果你没有在外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请你参加本市的居民医保;如果你已经参加了当地的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不必再重复参加本市的居民医保,以后如果发生了医疗费用也在参保地报销,不回本地报销。 3.温馨提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是国家的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不属于国家的基本医疗保险;请你对自己参加医保的情况进行核实以后再做决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
办理方式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