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
标题 | 关于退休教师病故后其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的咨询 | ||
留言人 | 李培轩 | 留言日期 | 2018-11-17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我母亲系原津市市四完小退休教师,2018年7月26日因病逝世。 2018年7 月31日,其主管单位《津市市双济实验学校》和《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审批表》签署意见上报。 但时至今日,三个多月过去,家属未收到丧葬费和抚恤金。特咨询,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此致 敬礼! 李培轩 2018.11.17 |
回复情况 | |||
---|---|---|---|
回复单位 | 市教育局 | 办结日期 | 2018-11-21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查,您所指病故退休老师系双济实验学校退休老师刘老师,于2018年7月26日去世。经教育局申请,市财政局于10月10日将刘老师丧葬费和抚恤金拨付到双济实验学校。刘老师的亲属李某某10月15日到校办理了领款手续,该笔钱已于10月16日打到李某某银行帐户。 市教育局 |
||
办理方式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