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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标题 关于退休教师病故后其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的咨询
留言人 李培轩 留言日期 2018-11-17
信件状态 已办理
留言内容
    我母亲系原津市市四完小退休教师,2018年7月26日因病逝世。
    2018年7 月31日,其主管单位《津市市双济实验学校》和《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审批表》签署意见上报。
    但时至今日,三个多月过去,家属未收到丧葬费和抚恤金。特咨询,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此致
 敬礼!
                                                     李培轩   2018.11.17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市教育局 办结日期 2018-11-21
回复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查,您所指病故退休老师系双济实验学校退休老师刘老师,于2018年7月26日去世。经教育局申请,市财政局于10月10日将刘老师丧葬费和抚恤金拨付到双济实验学校。刘老师的亲属李某某10月15日到校办理了领款手续,该笔钱已于10月16日打到李某某银行帐户。

                                                          市教育局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