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
标题 | 恳请桥头禁止机动车鸣笛 | ||
留言人 | 王宁 | 留言日期 | 2019-04-09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您好,我居住在津市桥头建设银行职工宿舍院内,每天都被各种机动车的鸣笛声困扰。家中又有刚刚新生的宝宝,每天都受到喇叭声的惊吓,尤其的公交车(5路车和2路车的喇叭声音特别的高,而且他们的鸣笛现象最严重!有些5路车司机可以坚持鸣笛15秒钟以上!)希望津市可以向常德一样,在交通流量大的路口禁止机动车鸣笛,解决桥头居民的困扰! |
回复情况 | |||
---|---|---|---|
回复单位 |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办结日期 | 2019-04-12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2015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时,在桥头已设置了禁止鸣喇叭交通标志,提示过往车辆驾驶人不得鸣喇叭。 2. 我队安宣部门将督促相关运输公交公司,要求公司对所属的5路和2路车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 3. 安排了城北中队民警对桥头广场乱鸣喇叭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现场执法。 4.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由于乱鸣笛违法时间较短,取证较难,因目前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存在一定争议,无法达到电子取证要求,待条件成熟,将报请上级部门安装相应设备,解决乱鸣喇叭扰民问题。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办理方式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