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留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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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津市三中补课 | ||
留言人 | 张铭 | 留言日期 | 2019-07-04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留言内容 |
我是津市三中的学生,学习要我们补课,其实我们都不愿意补课,还要交许多的补课费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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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教育局 | 办结日期 | 2019-07-11 |
回复内容 |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高二年级因高考、学业水平考试耽误了一些教学时间,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相关精神,以学生自愿为原则利用暑假时间补足相应课时; 2.补课未收取任何补课费用。 学校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坚持严格管理,规范办学。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工作给予正确理解和大力支持。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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